问题 | 到期不交房可以要求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房者在租赁期限届满时仍未能收到房屋,经过三次书面催告之后仍未交付,则此时有权选择撤销该房屋租赁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一方当事人未能遵守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或其履行义务的行为无法满足双方约定的标准,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弥补因不当行为而造成的损害以及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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