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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多久交房不算违约金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实际交付日期出现延迟的合法性问题,应以双方已签订的合同作为评判依据。若在预定的交房日期已经过去,且仍然未达到正式交付房屋的条件,则可以视作这种行为构成了违约。针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种种原因而导致的交房时间推迟现象,当购房者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多次催告之后,如若开发商依然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承诺,那么购房者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选择解除合同。在这样的情况下,购房者依法享有权利在法律规定的年限之内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并且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房价款项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还应当赔偿因此而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
然而,倘若遇到不可预知或者人力难以抵抗的特殊因素影响,开发商只要在遵守合同条款的前提下按时交房,就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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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8:4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