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房要扣违约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有任何一方未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擅自终止房屋租赁,便需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这种针对退房事宜设立的违约金制度,其实质是在当事人违约情况下采取的一种补偿性补救措施,其作用独立且明确,并不依附于任何具体的履行行为。关于违约金的具体金额,需双方共同商议并达成一致,但最高不得超过所造成实际损失的30%。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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