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资商铺不返租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首要之务,在于我们与对方展开深入且细致的会谈和商讨。若在合同之中已然详细列明了相应的支付期限条款,那便可凭借友善的协商沟通手段,敦促对方严格遵循合同的约定,同时,也应负责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那些长久以来处于违约状态的问题,我们更应重视对沟通情况、对方违约证据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等各项事实凭证的搜集工作,以便将来依法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二、其次,根据我国现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若发现在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手法,向前来购买房屋的消费者推销尚未建造完成的楼房过程中,我们有权利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检举揭发。只要情况属实,房地产开发商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包括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甚至可能遭受高达1万元至3万元不等额度的罚金处罚。必须强调的是,已经完工并出售的房屋不在上述处罚范围之内。 三、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倘若我们所接触到的行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销售真实房屋,亦非以房屋销售为主要业务活动,而是采取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多种形式,违法吸纳广大民众资金的行为,则此种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立即选择向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四、最后,在经历过多次的协商、调解等各种努力之后,若开发商依然坚决拒绝退还租金,那么投资人便应尽早筹划发起民事诉讼。在具备诉讼能力的前提下,申请法院启动财产保全程序,查封、冻结其相关资产,从而确保我们能够顺利追偿赔偿责任,尽最大可能挽回因违约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四)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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