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面积误差该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品房建筑面积不符合约定且超过房屋总价值的3%之际,买受人具备权利解除该项房地产交易协议,同时开发商需将买受人所支付的买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悉数退还给买受人;若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并未超越房屋总价值的3%,则可依据房屋实际误差率与事先在销售协议中所约定的房价比率,由开发商针对误差部分予以差价赔偿并返还差额款项予买受人。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