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预售商品房如何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商品房之后,原则上是不可进行退房操作的。
然而,有如下几种情况,可将其纳入例外范畴: (1)买卖双方达成共识,既已商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商品房交付大厅投入使用之后,买方若宣称其主结构的品质存在缺陷,根据相关法规的授权,可以委派由工程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重新核实; (3)经过严密的检测与审查,若确认所购商品房的主体结构确实存在质量问题; (4)买方购买的商品房在约定的交房日期之后未能如期交付,且经过多次催促后仍然未见任何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能不能解除合同。 当事人能不能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能不能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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