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隔音差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屋建筑质量问题产生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任通常应归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这一类事件,消费者应当首先与开发商进行有效沟通,明确问题的具体性质以及了解实际情况,进而要求开发商在遵守已定期限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对问题加以修正和改进。若在装修施工过程中所发现的质量缺陷未能得以圆满修缮或即使经过修理仍未达到双方事先约定的质量标准,那么购买者便享有随时提出解除房屋销售合同的权利,并且同样拥有向开发商索取相应赔偿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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