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算不算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合同的一方未能履行或未完全按约定履行合同时,该方应承担继续履约、实施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倘若合同协议一方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明确表达其无意履行合同义务,或通过自身行为暗示出此种意图,另一方可在履行期限截止前对其提出违约索赔。也就是说,若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任何一方改变主意并决定不再购买房屋,但这并非基于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合法理由,那么购房者将不得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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