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官司多少人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的数量并无明确规定的上限或下限,可仅为单一主体亦或是多个主体共同组成。如果在案件中,至少有一方当事人的数目达到两人及以上,并且他们之间存在着共同的诉讼对象,或者这些诉讼对象属于同一类别,且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后,认定此种情况适合进行合并审理,同时得到了当事人的同意,那么这种情况便构成了共同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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