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合同不到期不交房租该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租房合同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际,承租方未能按期足额缴纳房屋租金时,出租方可尝试联系租客所属公司或者社区委员会,以督促租客按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积极履行在剩余租期中应当承担的租金支付义务。若在向承租方发送书面催告通知后经过一段合理期限,仍然无法收到租金款项,那么出租方将依据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的相关条款,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同时享有依法收回所出租房屋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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