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中介有多大的责任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产经纪机构在同一住房进行两次出售,若此种情况已被房东以及中介方所知晓,那么他们将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而若是双方对此均毫不知情的话,除非有特别的协议或者是相关法律的特殊规定,否则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在此情况下,房东若对所有事项均不知情,他有权拒付给中介报酬,同时也有权利向中介要求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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