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跑路什么责任都没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地产开发商出现破产或失踪等情况时,发展商并非必须要负担全责。从商业角度来看,开发商和发展商之间属于合作关系,而非利益共同体。面对此类困境,业主们应当首先明确房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在确定了产权归属之后,购房者应当尽可能地联合其他业主,以获取最大化的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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