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以后还要传几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以后还要传几次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约谈或传唤的次数并无明确而固定之规定,此乃受案件之具体性质及司法机关办理案件之需求所决定。一般而言,为深入了解案件实情、核查相关证据或确保诉讼环节得以顺畅展开,司法机关或会多次约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然而,每次约谈均应遵循法律程序并保障受约谈者的合法权益。若案件错综复杂,或有新证据待查证,则约谈次数恐将相应增多;反之,若案件事实明朗,证据确凿,则约谈次数或可相对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期间,约谈或传唤次数依案情及司法需求而定,无固定规定。司法机关为查明案情、核实证据或保障诉讼进行,可能多次约谈。每次约谈均须合法合规,保障受约谈者权益。案情复杂或新证据出现会增加约谈,反之则减少。 二、取保候审当地派出所怎么执行 若需实施取保候审措施,有两种形式可以选择作为担保手段: 一种为保证金担保; 另一种则采用保证人担保。 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适用条件如下所述: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的犯罪行为。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造成新的社会风险。 3、患有严重疾病且无法自主生活,以及怀孕或正在哺乳其幼婴的女性,亦可基于同样理由实施取保候审而避免对社会造成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当中检察院让其签字怎么回事 在取保候审期内,若检察院通知前往签字,其可能代表着各种不同情况发生。其中较为普遍的现象就是要求签署一系列有关法律程序的指导性文件,用以明确权益及义务。此外,也可能涉及到与事例进展相关的重要文件,诸如移送审查起诉通知书等。办理签字手续则表示您已经明确且愿意承担这些责任,所以在签名之前,有必要逐字研读,以便深入了解自己所享有的权益以及需履行的职责。若在文件内容上产生任何疑虑或不解之处,您享有当面询问并由检察官予以解答的合法权益。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虽然已经被批准取保候审,这并不意味着事例的审理已经结束,您仍需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确保随时待命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取保候审期间,约谈或传唤次数依案情及司法需求而定,无固定规定。司法机关为查明案情、核实证据或保障诉讼进行,可能多次约谈。每次约谈均须合法合规,保障受约谈者权益。案情复杂或新证据出现会增加约谈,反之则减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