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完定金签了购房合同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需取消购房协议,一般的情况下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购房者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房地产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例如未按规划建设房屋或逾期交付房屋等)提出解除购房协议,那么根据购房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协议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据此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协商以达成解除购房协议的共识。
然而,若购房者并无法定或约定的解约权利,那么其解除购房协议实际上便构成了违约行为。从法律层面来看,购房者可采取以下措施: 1.仔细研读购房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明确是否已约定在此情形下购房者享有解约权; 2.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协商以解除购房协议。若购房者在支付款项等方面确有实际困难,通过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友善协商,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已支付的印花税等相关费用)或违约金,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会考虑同意解除购房协议。总而言之,能否成功退房主要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定或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而非是否已全额或部分支付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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