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起诉了怎么保全房产官司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向人民法院提出房屋产权诉讼保全申请时,需向其递交书面申请书及所需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担保材料。
其中,担保材料通常包括保证书及其涉及的财产证明文件,如房产证等。且担保财产的市值需达到或超过申请保全的总额度,同时确保该担保财产既可为申请人所有,亦可由第三方持有。 2.在申请中,应当详细列明以下几项重要事宜: (一)申请保全人员的身份识别资料、送达地址以及通讯联系方式; (二)具体的请求事项,以及作出此项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期望得到保全的财物规模,或者争议标的物的具体情况;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无需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在申请书中予以说明的事项。在法律文书生效之后,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前,若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则应在申请书中注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定机构、编号以及主要内容,并附上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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