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丧失购房定金能要回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几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购房定金:
1.因开发商所导致的合同无法顺利缔结; 2.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出现非由当事人双方责任造成的障碍; 3.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购房者经济能力不足以支付房款; 4.若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商品房在购房者交付定金时的状况与实际不符,且购房者选择放弃签署商品房合同,则开发商需全额退还购房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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