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购买的商铺包租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置房地产之后,甲方和乙方均有权经过协商并达成共同意见从而选择退出购买程序;同样地,倘若在先前签署的正式文档即合约中已经明确列出或者对应的法律法规亦对此有所规定的解约条款得以实现之际,甲方则须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正式通知信函,告知其相关的退房事宜。在得到乙方接收到此份函件之时,该购房合意即刻生效,解除履行,同时任何一方若未能按照既定约定执行,便必须承受相应的违反合同约定之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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