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两卖怎么执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如遇"一房两售"之情形,其处理原则主要遵循以下方法:
首先需检查该物业是否已顺利完成过户程序,倘若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已顺利完成,则此类房产将自然而然地归属于完成登记者所有; 其次,倘若以上步骤未能识别出确凿的登记信息,接下来便需考虑判断究竟是哪一方买家向卖方支付了全额或大部分的购房款,支付时间最久的那位买家将依法享有该套住宅的产权权益; 最后,在前述两种情况均无法明确判断的情况下,亦可参照双方签署住房买卖合同的先后次序作为重要依据,以确定最终哪位买家能够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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