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皋购房定金怎么退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某些购房者在签署购买房屋意向书时并无真实意愿购买该物业,构成了违约行为。
然而,他们却采取添加补充协议的方法,试图以此达成退还已缴纳订金的目的。倘若购房者与卖方能够就退款事宜达成共识,那么定金是完全有可能被全额返还的。反之,当买卖双方无法就退款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时,即使是由于非可控性因素引发购房合约目的无法顺利实现的情况下,仍然有权利请求返还所交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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