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房屋面积差怎么确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面积误差的国家规定如下所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之规定,出卖方在交房时所提供的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存在差异,若双方在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则依约处理;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晰,则需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当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实际结算,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诉求将不会得到支持; (2)若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出了百分之三,买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此种情况下,法院会予以支持。如果买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且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那么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房价款将由买方按照约定的价格进行补充,而超出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则由卖方承担,所有权归属买方;反之,若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那么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房价款及其相应利息将由卖方退还给买方,而超出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则由卖方双倍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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