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交房延期了多久可以交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期限问题,并无所谓最长期限的具体规定,只需要预设可延期的正常情景,即排除因为不可避免的外界因素而产生的延期,那么如果已经超出了原本约定的交接房屋的时间,则应当从此时起正式计算违约赔偿金。一旦超过三个月,房产购买者便有权利提出解除交易合约的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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