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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定制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一)在支付定金之后,若其中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按照定金法则进行相应处理。换句话说,若下家违约,上家可按规定没收其定金;反之,若上家违约,下家则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已支付之定金。关于购房定金纠纷的解决方式也在此处加以阐述。
(二)在支付定金之后,倘若双方对于定金合同之外的其他相关事项未能达至共识,且这些议题与履行合同有着紧密联系,例如在下家支付定金后方知房屋尚有抵押、上家亦需在下家支付的房款内进行提前偿还贷款等事宜。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此时下家便可行使权利解除定金合同,上家应将定金予以退还(并非双倍返还)。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在定金合同中未曾明确约定且在事后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事项,应依据诚信原则及交易习惯进行判断,而非仅因一方恶意提出过于严苛的条款所导致。例如,上家要求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后一年再交付房屋,此种要求显然违背了诚信原则及交易习惯,在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应视为上家构成违约。
(三)在支付定金之后,定金并未直接交付至上家手中,而是依照定金合同或居间协议交由中介机构妥善保管。若定金合同已明确约定定金由中介代为管理,那么,定金合同即告生效。在上家以自身未实际收到定金为由,声称可免受定金合同约束的情况下,此举并不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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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9: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