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二十年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房地产纠纷法律诉讼时效方面的规定如下所述:凡涉及到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时长均为三年,这一期限从当事人明确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的那一日开始计算;若在权益受损之日起已经过去了长达二十年之久,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对此类案件提供司法保护;
然而,对于涉及不动产所有权以及登记返还财产等相关事宜的诉讼,则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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