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30天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一般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房屋的延迟交付往往会设定一个宽泛的延展期,介于30至90日之间(具体取决于签约时双方对逾期交房所作的约定)。若超过上述期限,则开发商未能按时履行交房义务,买家便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请求,并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相应的房款利息。以下为几种常见的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况:
首先,开发商缺乏必要的证件与审批文件,从而导致合同效力失效; 其次,未经买家同意,开发商擅自更改设计方案; 再次,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房产证,若合同中有相关条款,买家即可据此要求退房; 此外,若因开发商的原因,买家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支持,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均可视为退房理由之一; 再者,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与预估面积的误差超过了3%; 另外,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例如主体结构不合格、地基基础检测不达标等; 最后,开发商将房屋进行抵押,这也构成了退房的合理理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