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位预售合同丢失能补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不幸遗失了购置停车位的购房合同文本,您完全可以依据法律法规进行重新签署或复印取样。一般而言,合同通常为一式二份,由买卖双方各自保存,因此若遗失合同,有两种途径解决:
首先,您可尝试联系开发方,寻求并重签署一份新的合同进行替换,而在此过程中,开发方可能会收取一定程度的工本费用; 其次,您也可以向开发方申请复印原有的合同文本,随后在复印版上进行签名和加盖公章,此种方式同样具备与原始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应。若买卖双方均确认合同的真实性以及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那么即使遗失了合同,对实际交易也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然而,若对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其应尽职责,您则需寻找其他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例如支付款项的收据等,以此来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其具体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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