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延期交付赔偿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逾期交付房屋所引发的违约金,应自房屋交付日期次日起算,并须于60日内支付完毕;若超出此期限,买受人则可选择退房并索取额外违约金。具体而言:
1.除不可抗力(如重大自然灾害事件)之外的所有原因导致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均需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 2.逾期未满60日时:开发商将以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3.逾期超过60日时:业主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应在接到合同解除通知书之日起的60日内全额返还已付款项,同时按照已付房款的5%赔偿违约金。 此外,业主亦有权利要求继续执行原购房合同,此时开发商需要每日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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