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预售合同丢失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方面:
首先,合同的主体即为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在该部分中需详细列出双方的全称以及详细的地址信息; 其次,关于预售商品房的基本状况,包括房屋所在位置、楼层、房间号等等都应该明确清晰; 第三,房屋面积的确定应当以每平方米为度量标准进行精准计算,并且需要明确指出所述面积是指建筑面积、实际使用面积还是其他特殊用途的面积;接着,合同中的价款部分主要规定了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包括每平米的单价以及总价; 然后,关于房屋交付的方式、时间以及逾期交房时的免责条件也需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此外,房屋的使用性质也是合同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接下来,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同样需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最后,关于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相关义务以及物业管理条款也都需要在合同中得到充分体现。除此之外,还有诸如纠纷解决途径、其他补充条款或者是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的条款等内容也需要在合同中得到明确。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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