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购置房产所先行支付的定金原则上是允许退还的,然而须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方可实现。具体而言,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可使定金得以退还:
首先,如开发商未取得相应的销售资格,则根据法律,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定金;
其次,若购房者与开发商就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未能达成共识,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此外,当出卖方以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收取购房者的定金,以此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时,若由于不可归咎于买卖双方的原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订立,此时出卖方亦应将定金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