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有约定可以退回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某些特定条件下,购买房屋所支付的定金可以申请退还,然而必须满足相应的法定情形方可实现。
依据相关规定,符合退还定金的具体情形主要包括两大类: 首先,若开发商不具备相关销售资质,依据法律明确规定,此类情况应予以退还定金; 其次,若您与开发商因未能就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购房定金亦应予以退还。 此外,对于出卖人以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以此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措施的情况,若由于不可归咎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成功订立,则出卖方也应当全额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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