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法律关于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对“一房二卖”的问题时,相关权益人的维权途径如下所述:
首先,对于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以及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来说,自其知晓该情况之日起的一年之内,均有权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相应的合同,并且要求出让方偿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费用、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且该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项本身的一倍之数。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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