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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带来的风险是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买卖契约中的相关条款约定,出卖人即开发商须负有在既定限期内交付物业之责。若其未能切实履行该项义务之际,则购买方即购房者得依法行使权利,向出卖方提出要求,以追究其因逾期交付而应当承担之违约责任事项。若出卖方出现延迟交付物业之情况,在得到购房者书面催促后,仍未在必要且合理的三个月期限内予以妥善解决,购房者得依据相关法规,提起终止合同的诉讼需求,并且购房者在此法律所允许的期限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方返还房价款项、支付利息以及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然而,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出卖方无法按期交付物业,则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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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4:5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