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因去世儿子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及土地产权诉讼事宜,此类案件归类为不动产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案件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依法进行审理与裁决,无法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来变更此种规定。无论是在全球范围内,还是在我国各个地区,对于不动产权利争议的民事诉讼,都遵循着一个共同的惯例,即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因此,涉及到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的案件,应当依照上述原则向案涉房屋所在区域的地方法院递交起诉书,请求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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