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两卖是否应该起诉对方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遇到一房二卖的纠纷时,购买者依法享有提起诉讼的权利。对于因一房二卖而未能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当事人来说,其与出让人签署的买卖协议应被视为无效。经过权威裁决认定无效之后的房屋买卖合约将会提交至专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确认和评估,以便明确其中的赔偿金额及赔偿方式。在此期间,受害方也可以向相关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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