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你有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动产,即房屋和土地等财产,因其固有的性质而被视为一种特殊的资产形态。在涉及此类财产的司法程序中,通常会遵循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这一原则,不得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协定来进行变更或调整。事实上,这种将不动产诉讼交由不动产实际所属地法院审理的规定自古至今都是全球民事诉讼领域普遍适用的惯例。因此,若您遇到有关房屋或土地的法律纷争,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位于该不动产所在地区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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