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顶账房如何起诉开发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意提起诉讼之人士,首先应当递交诉讼状,并且按照被告方人数,准备适量副本。如果原告为个人,则需明确注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和现居住地址;若是企事业单位,亦需要准确书写其单位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诉讼状正文中应当详细阐述请求事项及起诉原因与理由,结尾处务必签署本人姓名或加盖公司公章。
二、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用以证明原告主体身份的资料。例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若原告系企业单位,还需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能够证实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例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时,应当填写一式两份的证据清单,详尽列出所提交证据的名称、页码。待法院承办人员核对无误后,由承办人员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其中一份交还给当事人,另一份留档备查。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完成必要的手续且提交齐全相关证据材料之后,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进行立案处理;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将会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五、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应当预先缴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经济困难,可以在预定期限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若逾期未缴纳或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得批准而仍然未能缴纳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办理完毕后,案件将由法院排期开庭审理,当事人应当遵守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在案件审结后前往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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