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购房定金房贷办不下来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贷款无法获批,致使购房者无法购买房屋,那么他们有权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对于已经支付的定金是否应予退还,则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若由于支付定金一方的过错导致无法获得贷款,那么定金是不应当予以退还的;
然而,如果由于接受定金方的原因导致无法获得贷款,那么定金则应该被双倍退还。当由于无法归责于合同双方的不可抗力因素,使得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未能顺利签订,进而影响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当事人便可提出解约申请,此时卖方有义务向买方返还所缴纳之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 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