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在三亚有哪些特殊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房屋履约期限遭遇逾期,购房者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尽到提示之责,敦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快完成房屋的移交任务;与此同时,购房者亦有权利索求赔偿由于逾期行为给自身带来的经济损失。倘若在发出催告后的三个月之内,房屋仍未按约定时间交付,且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及解决办法,此时购房者便可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解除了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及其所产生的利息,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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