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楼房延期交房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开发商因其内部因素导致无法在购房合同所约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房屋交付,我们便可视为开发商存在延误交房之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责任按照合约内容,将达到移交使用标准的商品房按时无误地移交给购买者。若未能如约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负起违约的相应法律责任。由于无法预见的外部原因或是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的其它原因而导致需要推迟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向购买者进行通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都应该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