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延期交房可不可以要求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是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那么购房者是享有要求退还房屋的权利的。当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到达之后,购房者应当向开发商发出关于房屋交付事宜的正式通知函件,倘若在此之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旧无法按约交付房屋,那么购房者便有权提出退房申请,此时开发商应依照合同约定,全额返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房款以及由此产生的活期利息。若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则开发商还需按照该条款进行相应的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购房者在决定解除购房合同时,必须首先向开发商发出催告,在催告发出后的三个月内,若开发商依旧未能如期交付房屋,那么购房者便可依法要求退房。以下是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时,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的几种情形: 1.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其义务的; 2.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其义务,且未提供任何合理解释或一味推诿逃避责任的; 3.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了交付,但购房者无法要求解除合同,但可以请求开发商按照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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