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需要子女参与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双方之间的私人财物,其所有权归属仅与配偶有关,不涉及子女的权益。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进行财产分割谈判,那么他们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将家庭共享财富分配给子女。但是,从严格的法律角度来看,子女并没有直接获得父母财产份额的合法权利。当夫妻分道扬镳之时,无论这些财产是何种性质,二人享有的共同财产分割权都是平等的。尽管这样要求了公平处理,但并不等于要求进行平均分配,而是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对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划分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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