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卢安置房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延期交付房屋的情况是基于常规因素而导致的合理变动,我们建议阁下给予开发商适当的宽限期限以解决问题,并且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耐心等待后,聘请专业人士来进行住房验收工作。
然而,如果延期交付房屋并非出于常规原因所引起的,则购买方有权利满足其上诉维权的条件。 2、开展积极有效的与开发商的洽谈协商。 3、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提出投诉。 4、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相关问题。 5、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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