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不合理可以退还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预售物品的交易过程中,若消费者自主提出取消订单并要求退款处理,则针对已经支付的定金部分,商家有权不予退还;
然而若预售方因自身原因主动取消该订单,且其行为表明已放弃执行先前与消费者签订的预售合同承诺,在此情况下,预售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消费者双倍偿还所收取的定金款项。 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债务人依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定金应当被视为商品价格的一部分或被原数收回。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未能按约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存在瑕疵,导致无法实现合同预期目标的,将失去索回定金的权利;而对于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未能按约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存在瑕疵,导致无法实现合同预期目标的,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向消费者双倍偿还所收取的定金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