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交房可以延期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购房者享有合约解除权。如果交易中一方在接到催促后,未能及时履行其主要债务的,那么在经过合理期限后,另一方可选择解除该项合约。
值得注意的是,解除权的有效期限仅有一年。在这一年期间内,购房者有权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 然而,若超过了这个期限,则将永久失去解除权(除非存在其他特殊原因,例如严重的质量问题)。 其次,购房者有权要求出卖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当出卖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时,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双方可在合约中明确规定,一旦其中一方违约,应根据具体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也可以约定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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