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首先,购房者享有合约解除权。如果交易中一方在接到催促后,未能及时履行其主要债务的,那么在经过合理期限后,另一方可选择解除该项合约。
值得注意的是,解除权的有效期限仅有一年。在这一年期间内,购房者有权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
然而,若超过了这个期限,则将永久失去解除权(除非存在其他特殊原因,例如严重的质量问题)。
其次,购房者有权要求出卖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当出卖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时,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双方可在合约中明确规定,一旦其中一方违约,应根据具体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也可以约定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