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房屋预售合同可以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想强调以下几点供您参考:
首先,是关于是否能够更改已签署的新房合同,使其被认定为安置房、开发商最初推出的预售房或者其他属性的新房的问题。一般来说,这取决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条款,如果存在明确的规定,则需要按照这些规定进行操作。 然而,一般情况下,这种修改并不容易实现,因为涉及到许多复杂的法律和财务问题。 其次,根据现行的政策规定,无论是安置房还是开发商销售的预售房,对于房屋的转让都有一定的限制。具体而言,预售房的购买者不得将尚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次转让给他人,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例如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决房屋转移、继承或遗赠、离婚、夫妻之间更名等,预购人的身份可以得到改变。而对于现房,在购房人获得产权证之前,同样禁止其再次转让。 综上所述,您的问题并非仅仅涉及到贷款申请是否能顺利通过的问题,而是更为关键的房屋能否转让的问题。如果最终房屋无法转让,您有权要求房东退还您支付的定金和预付款,同时,如果因房东的原因导致您遭受了经济损失,您还有权要求对方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七、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