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的房一直延期交房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依照预先约定的截止日期按时交付房屋等不动产资产,即构成了延期交房的情况,届时业主将享有选择解约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利。这一概念通常被理解为,当开发商于承诺的房屋入住通知书送达期限结束之后,依然无法告知业主具体的收房日期或存在其他未知因素时,便产生了延期交房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中都会对允许业主解除合同的延迟期限做出明确规定,该期限通常介乎于30天至90天之间。如果开发商未能在此期间内完成交房手续,那么业主便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解约申请,并且,业主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发商返还双倍定金或者按照约定的房屋价款支付利息作为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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