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保问题造成的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情况下,业主有权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此时,业主应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告通知函,请求其按照事先约定尽快履行交房义务。
同时,业主还可提出赔偿要求,对逾期交房期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追索。若在发出催告通知三个月之后,开发商仍然未能如约交房,并且无法提供充足合理的解释,那么业主有权利依照相关规定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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