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涿州市农村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土地纠纷的妥善处理策略如下所述:
首先,针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方面产生的纷争,应当首先交由各方当事人自主协商并寻求解决方案;当各当事人无法通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时,可以向上诉至当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所属的土地管理机构提出调解申请;若经过多次协商和调解活动仍未成功解决该事宜,那么涉及到企业、机关等单位之间的纠纷,就有必要上报至县级或者更高级别的人民政府进行审理和裁定; 至于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则应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依据其法定权限进行裁决;如果争议方对相关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存在异议,他们有权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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