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开门朝向变更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开发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的违约问题,我们应该清楚地规定违约方需对其不当行为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在相关的合同协议中已经预先针对违约金事宜做出了具体安排,那么这类违约金的支付应当严格遵循事前商定的条款执行,但是当这一固定赔偿标准低于实际蒙受损失的金额时,受损方可以向当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反之,假如违约金的支付金额过于巨大,超出了实际损失所能承受范围,同样可以通过上诉至法院或请仲裁机构进行适当的下调处理。除此之外,对于那些尚未对违约金具体数额予以约定的合同,同样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损失状况来确定违约方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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