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天数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根据合同所约定的交付房屋日期来推算延迟交付房源的时长。若开发商未能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交付房源工作,经过催告后,如在满三个月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或无法提供适当理由进行解释,那么该行为便可被视为根本性违约,从而导致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关系,并要求开发商归还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及其产生的利息费用,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开发商在收到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完成了交付工作,虽然不能解除合同,但是购房者仍然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要求其赔偿超过原定交付日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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