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买卖合同的预售合同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所蕴含的法律约束力极为显著,若有任何一方违背了该预售合同的约定,则势必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及责任。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即为由预售商品的卖方以及预购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同意愿的协议。在这份协议中,卖方承诺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已经事先建造完成并符合约定标准的商品房所有权转让予买方,同时作为对己方承诺的回报,买方需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且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接受商品房。这种协议形式是常见的合同类别之一,受到了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严格监管和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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